欠款还完了,还会在失信黑名单上面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5 10:42) 点击:30 |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是指经各级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所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在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会受到限制。 网友咨询: 欠款还完了,还会在失信黑名单上面吗? 律师解答: 失信黑名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失信黑名单在用户将欠款还清并且处理完法院判决书中的相关事宜后,通常会在3个工作日左右日恢复。因此,用户在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需要积极的与法院和借款方进行沟通协商,及时将所需的欠款还清,可以通过财产处理等方式,处理完毕后即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黑名单记录。 律师解析: 失信者黑名单一般是被执行者被法院判决后,有能力履行判决但拒不履行的,会被列入失信者黑名单,也就是失信者黑名单必须经历的一个步骤就是法院已经判决,如果没有通过法院是没有任何人能够直接把一个人列入失信者黑名单的。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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